政令宣導-環境部公告:預告「空氣品質標準」第3條、第4條修正草案

2024/05/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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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detail/dffd7453-8845-4351-90cd-6b90d0245fae

 一、修正機關:環境部。

二、修正依據: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條第三項。

三、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/)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(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)。

四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

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
(一)承辦單位:大氣環境司

(二)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

(三)聯絡人:周技士

(四)電話:02-2311-7722分機6102

(五)傳真:02-23113185

(六)電子郵件:wenan.chou@moenv.gov.tw